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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基本农田上建房被拆后要68万元获赔,法院判决:两人犯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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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院立案受理“曹丽霞夫妇寻衅滋事罪申诉案”,该案由违规建房引发。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2019年,河南省禹州市褚河镇南沈村原村干部给曹丽霞批了一块宅基地。两份盖公章的文件载明,宅基地是村镇干部批的。

然而,这块宅基地是基本农田。执法人员多次制止曹丽霞盖房,并要求拆除,曹丽霞没听。2020年下半年,曹丽霞盖起来的违章建筑被夷为平地。

证据显示,2021年以来,曹丽霞以“宅基地是村镇干部批的”“房子被拆损失很大”为由多次反映,这给褚河镇政府带来很大压力。2021年6月20日,双方签订协议,镇政府给予曹丽霞68万元赔偿。

虽然协议上说,镇政府研究决定给予曹丽霞赔偿属“有理,有据,合情”,但还是有人向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拿到赔偿款后的第20天,夫妇两人被刑拘。

禹州市人民法院认为,曹丽霞夫妇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2021年11月20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判决,曹丽霞夫妇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追缴1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禹州法院宣判前,曹丽霞夫妇已退还53万元。

曹丽霞夫妇自觉冤枉,向禹州法院申诉,被驳回后继续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终获立案。

基本农田上盖房

2019年时,曹丽霞和丈夫、两个儿子、公公婆婆住在南沈村2组的农家院落里。

考虑到儿子迟早要分家,曹丽霞在大儿子14岁那年,向村委会及镇政府申请宅基地盖房。曹丽霞介绍,2019年3月,经镇干部同意,两名村干部给她划定了宅基地。

▲禹州法院认为,曹丽霞夫妇拿68万元赔偿属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犯寻衅滋事罪。

▲禹州法院认为,曹丽霞夫妇拿68万元赔偿属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犯寻衅滋事罪。

曹丽霞介绍,禹州法院宣判前他们退还给镇政府53万元。迫于压力,曹丽霞夫妇放弃上诉。

近段时间,曹丽霞觉得自己是冤枉的,68万元是镇政府给的房屋赔偿款,她和丈夫没有犯罪。她向禹州法院提出申诉,2月23日,禹州法院驳回申诉。

3月27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曹丽霞寻衅滋事罪申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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