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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丈夫推下悬崖的女子:渴望一段新感情 但最大的阻碍是还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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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出生的江苏女子王暖暖(化名)开始渴望一段新感情,最大的阻碍是,她还没有和几年前把她推下悬崖的丈夫离婚。

2019年6月,王暖暖和丈夫俞某冬在泰国旅行期间,被对方推下悬崖,全身多处骨折。俞某冬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二审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

王暖暖的说法是,她和余某冬在国内领证,因为在泰国的刑事案审理还没有结束,所以无法进行离婚官司。

“最近几天她特别疲惫,接受采访也比较多。”施雨称王暖暖计划以后会进行开展助农直播。

“暂时还没有推进。如果后期有这个资源的话,我是可以考虑这个方向的。”王暖暖回复道。

如何实现离婚?

王暖暖称和丈夫在国内领证,目前因为在泰国的刑事案件未结束,所以无法离婚。 在法律上确实如此吗?从律师角度有何建议给到当事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目前因为泰国的刑事案件未结束,当事人丈夫处于被羁押阶段,而协议离婚要求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所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暂时行不通,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上并不存在刑事案件未结束,无法起诉离婚的说法,当事人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离婚。”付建称,因为当事人丈夫在国外被羁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的,国内一方起诉离婚,应到自己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该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所以当事人可以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付建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向在国外的被告寄送传票和起诉书,若传票和起诉书不能邮寄送达,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6个月。如果刑事案件审理完毕,被告是在服刑期间,法院需要到被告服刑的监狱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如果刑事案件尚未审理完毕,被告处于被羁押状态,被告可以委托代理人应诉,若被告完全没有回应,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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