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倒闭、老板换人?“五一”未至,民宿涨价毁约,消费者如何维权?
离五一假期还有不到一周了。各大热门旅游城市的酒店民宿告急,早早订好行程的旅人们,心思都快跟着假期飞走了。
这个时候,预订的民宿突然开始搞“装修”了,要求房客退订?还不止一家,你信吗?
一时间#五一民宿现涨价毁约潮#冲上热搜第一。
五一节本来可以高高兴兴出去玩一趟,但假期还没来临,不少网友就面临退单、涨价等问题,这一波“毁约潮”让提前做好旅游准备的顾客心力交瘁,被退单后,高昂的酒店价格也劝退了很多顾客。
消费者如何维权?
价格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本来无可厚非。但已经成交的订单,怎可任意毁约?涉及到卖方、平台的多方交易,买家该向谁追责,怎么追责?我们咨询了律师。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朱觉明律师认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因此民宿酒店等不得擅自变更酒店价格甚至虚构价格,更不能擅自解除和消费者的约定如订房合同,民宿酒店“无良”毁约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民宿酒店继续履行原来的订房订单维持原价,如果因为民宿酒店擅自解约导致消费者另行订房产生损失的,该民宿酒店除了应当退还已付款外,还应当支付消费者另行订房导致的差价损失。如果民宿酒店虚构解约理由、虚构价格等以谋求差价不当利益的,该民宿酒店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该民宿酒店还应当另行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
另外,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应当设立消费者权益保障金,因此平台内的酒店等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先行赔付,消费者也可据此要求平台先行支付,平台不得拒绝。
此外,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组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和查处。处罚机关应当将对经营者的处罚决定等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媒体评论:
五一民宿现涨价退单潮
岂能只算经济账?
对于此次五一“民宿涨价退单潮”,红网发表评论称,经商诚为本,誉从信中来。其实,商家要想获得长足发展,其自身的无形信誉要比短期的有形利润重要得多。对商家而言,既然有顾客按当初价格下单就应一诺千金,就算行情市价变化再大,提价也应以既定协调一致为前提。须知,“会赚钱的赚一辈子钱,不会赚钱的赚一时钱”,民宿就算暂时订单不改导致少赚,相信只要信誉在,未来也可“诚招天下客”来补损;反之,就算暂时大赚特赚得钵满盆溢,信誉丧失也会反噬经营效益,进而殃及未来长期利润。
可以断言的是,随着被三年疫情压抑的居民旅游消费需求集中“报复性”“暴发性”释放,放眼未来,“民宿涨价退单潮”等乱象,这个五一节有,以后节假日大概率还会有。说到底,民宿订退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化解双方纷争避免矛盾升级,既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跟进调整,也需要建立平台投诉解决保障机制。
编辑:一起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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