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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呀挖”爆火,要挖出哪些法律问题?

“在小小的花园里面,挖呀挖呀挖,种小小的种子,开小小的花。”这是近日一则引起不小舆论争议的儿歌(以下简称:“挖呀挖”)。目前,关于其创作者身份、网络暴力、内容侵权等问题还在持续受到关注,中新网就此进行综合梳理后,采访了相关专家和律师。

问题一:谁是“挖呀挖”的原创?

截至目前,关于”挖呀挖“的原创作者至少有四种说法。

其中争议比较大的两位表演者是网名“音乐老师花开富贵”的黄老师和网名“毛葱小姐(桃子老师)”。走红之后,她们在平台上的粉丝量已经达到数百万。

资料图:幼儿园课堂 陆祁国 摄

资料图:幼儿园课堂 陆祁国 摄

问题四:“挖呀挖”视频内容有哪些法律问题?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指出,“挖呀挖”视频表演涉及的版权内容有文字念白及背景音乐。除符合合理使用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取得权利人的许可。

“该视频表演很难构成合理使用,如未取得相关权利人许可的,使用文字念白及背景音乐的行为存在著作权侵权的法律风险。”

岳屾山告诉中新网,合理使用是平衡著作权人、公共利益的制度安排,在《著作权》规定的情况下,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上海申论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向中新网表示,著作权侵权纠纷属于网络时代常见的民事侵权类型,在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承担对作品权利、被诉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在法院认定被告侵权的情况下,被告需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问题五:如何保护短视频内容版权?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主任徐升权表示,目前,在短视频创作方面,合理使用的边界尚不清晰,商业性使用的判断标准尚不明确、版权维权渠道尚不能便捷、版权人受损利益的补偿尚不及时和充分等都是有待关注的问题。

他向中新网介绍,由于我国版权保护中“避风港”原则的存在,平台往往并不会主动审查作品的版权归属。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平台已经具备了主动审核的能力,应当采取必要的事前和主动审查机制。

徐升权表示,目前,大多数平台采用的都是发布者承诺机制,即发布者承诺对所发布作品的版权问题负责,而这实际上很难有效防止侵权的发生,“平台应当承担更多的版权审核责任”。

编辑:赵晓倩

责编:宋方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