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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成铁案!省级检察长办大案详细经过曝光:若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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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蔡迩一

5月13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方披露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石时态带头办大案的详细细节。

一起重大抢劫案

石时态,男,汉族,1962年9月生,今年61岁,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

公开资料显示,他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曾长期在湖南省政法系统工作。

2016年1月,时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的石时态赴黑龙江工作,担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23年1月,石时态南下江苏。他现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据官方披露,石时态带头办的案子,是一起重大抢劫案。

5月12日,石时态到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席江苏省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的“上诉人田某山抢劫一案”庭审。该案由江苏省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夏道虎担任审判长。

具体案情如下:

2022年11月24日,无锡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田某山于2021年8月21日傍晚,非法进入江阴市被害人周某某家中,将被害人勒死并劫走被害人佩戴的一条金色项链。

经检测,该项链主要金属元素为镍、铜。

石时态以不放过任何疑点的态度,针对在案证据没有直观反映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细致地复核,将案件办成铁案。

石时态发表出庭意见指出,本案田某山走上犯罪道路,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分别是深陷赌博恶习、贪图不义之财、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

他分析道,“上诉人田某山不是通过踏实劳动赚取钱财,而是妄图强取豪夺不劳而获。讽刺的是上诉人劫取的黄金项链仅仅是仿金饰品!机关算尽,反误了性命!一个错误的闪念,导致一条鲜活的生命骤然消逝,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上诉人田某山的案件告诫我们,财富必须以合法方法去获得。”

当上诉人决定杀害被害人拿走项链的时候,当上诉人利用同乡之谊骗取信任进入被害人住处的时候,当上诉人用胳膊勒紧被害人脖颈的时候,就注定把自己引向今天这个不归路。

检察员希望通过本案的审理,社会公众能够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只要敢以身试法,脚踏法律的红线,必将会受到制裁和严惩!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检察日报 江苏检察在线等


编辑:一起学习网

标签:上诉人,时态,检察长,案件,检察官,江苏省,党组,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江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