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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价格“逢假必涨”是市场行为还是趁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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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抢到票了。”

“坏消息:酒店涨价了。”

近日,“北京一酒店楼梯间房国庆650元每天”“国庆期间61元酒店涨到721元”“680元民宿被平台悄悄调成国庆2780元”等话题冲上热搜。

长达8天的“PLUS版黄金周”,不少人选择深度旅游,在预订酒店时,却惊奇地发现自己遭遇了“背刺”——酒店价格暴涨,远超日常水平。一句“搬砖3天的收入,竟抵不过1天房费”的调侃,道出不少消费者心中的无奈。

每逢假期出游季,持续攀升的出游热度引发酒店异常火爆的预订,大大增加了人们的出行成本。虽然有人认为只要酒店明码标价且能提供符合价格的服务,价格上涨也可以接受;但是更多的人表示,酒店适度涨价可以理解,但涨幅过高不甚合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事前加强监管,事后及时处理”,岳强认为。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酒店服务质量,规范价格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舒心出行、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多地政府切实做到了“坐地降价”,积极巡查,出手整治超市场行情的涨价行为。

“网红城市”山东淄博、云南大理和丽江、福建厦门等多地也相继发布通告,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措施,部分城市还明确规定酒店和平台经营者“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擅自提高价格”。青岛还在今年7月的啤酒节期间发布通知,明确规定,住宿业价格以7月3日至9日同等房型、同等服务条件实际成交的平均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的成交价格)为基础,上涨幅度不得超过60%。

记者注意到,“十一”假期前夕,北京、天津、河北、安徽等地已发文,规范中秋国庆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一些地方还专门发出提醒告诫,如福州发布的提醒告诫书中提到,宾馆酒店经营者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客房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擅自提高订单价格或不履行价格承诺;定价时既要顺应市场规律,又要履行好社会责任;云南发布通知要求,省内所有民宿和酒店经营者应按照“经营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合理定价,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民宿和酒店客房价格。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也于9月13日发布联合倡议。其中提到,住宿餐饮行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两协会也提醒消费者,主动参与监督,在遇到恶意毁约等情况时,应积极通过向消协组织投诉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还了解到,近日备受关注的“650元一晚酒店楼梯房”也已被查封。9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检查发现,某快捷连锁酒店改造的三间“楼梯间房”均存在未设置烟感报警器和防火分隔等级不达标等问题,9月25日下午,执法人员对上述客房采取了临时查封强制措施。

对于群众质疑的“楼梯房”,是否存在疏散通道被占用的情况,执法人员表示,3个房间不是疏散通道,酒店在南北两侧,设置有两个外挂疏散楼梯满足疏散要求,后期会持续跟进隐患整改。

那么,面对“逢假必涨”的酒店价格,普通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对于一些旅客遇到酒店、民宿毁约情况,岳强表示,通常消费者在使用平台预订酒店时,会收到一个确认单,此时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即已成立,经营者要求退单或涨价的行为都涉嫌违约。

“出游遇到随意上涨客房价格的酒店,要增强维权意识。”岳强提醒消费者,对于酒店随意上涨客房价格的行为要积极与酒店协商退还;若酒店拒不退还,可以收集证据向酒店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对于酒店客房价格涉嫌违规、降低服务标准、价外收费等问题,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便民生活”、当地政务服务平台亦可以提交投诉举报。如果通过上述渠道仍未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楚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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