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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男孩吃粪便的未成年人又逼女孩喝酒?强力矫治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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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犯错的未成年人既有“严管”,也有“厚爱”。

一名年仅13岁的女孩,在四名年龄相仿的男孩的唆使、怂恿之下,饮下大量白酒,因此醉酒休克,被送进医院治疗——近日,定位于山西省介休市张兰村的一段视频,让这起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的欺凌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饮酒女孩一直处于昏睡状态,家人努力将其抱起、放入车内的画面,既令人心疼,也令人对那四名男孩的恶劣行为倍感气愤。9月21日,介休市公安局公开通报了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因涉案人员均系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决定对4名男孩予以训诫,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警方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责令接受行为矫治、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等,并要求其监护人和学校认真管教。管教无效的,可以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从这些条文来看,训诫并要求监护人认真管教属于最轻一档。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法律已经给警方升级惩戒措施留下了足够的空间。未来发生类似案件时,警方不妨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历史记录”,有选择地适用更高的惩戒措施,这既能让受害者和公众更加安心,本质上也是为了那些犯错的未成年人好。

话说回来,出于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的不满,不乏有网友认为:那些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坏透了”“没救了”,只靠教育根本没用。对此,我们倒不必太悲观。

法律对犯错的未成年人既有“严管”,也有“厚爱”,只要社会能避免投鼠忌器的心态,用足够大的力度矫正那些犯了错的未成年人,就算已经在错误的道路上走了很远,他们依然有改过的可能。

撰文/杨鑫宇

编辑/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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