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造浮桥被判寻衅滋事”,法院终于承认判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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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陆炎
9月29日,此前曾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吉林省洮南市村民黄德义等人“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一案,有了最新进展。
近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称,该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该案符合再审条件;经该院审委会讨论决定,该案由白城中院提审。
更为讽刺的是,当地政府把黄德义“私搭”的浮桥拆除以后,村民们再去往对岸,得多绕行70公里,他们的出行,再度面临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对于这起案件,知名法律人罗翔在《私造浮桥,有罪吗?》一文中指出:
如果修桥造路,满足了民众的期待,不仅没有破坏社会秩序,反而是社会秩序所嘉许的,那从任何意义上来说,都不是犯罪。
9月29日晚上,笔者联系到黄德义本人。他向笔者说,他是前天收到《再审决定书》,收到以后非常激动,“他们终于承认他们判错了!”
黄德义还说,他对案件最终将获得无罪结果充满信心,“全国人民都认为是无罪,都支持我。你看罗翔也写了文章,说得非常有道理,希望法院能够听取。”
“根本就没有罪啊!这个案子里面,只有受益者,没有受害者,怎么就成了犯罪呢?”黄德义说。
编辑:一起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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