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毒地”背后,双方回应为何大相径庭?
新闻资讯
早已建成的学校至今未投入使用,一块场地上已杂草丛生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接受采访时表示,首先,对于建筑工人。一方面,建筑工人可以基于合同关系,向相关的劳务公司或施工企业进行索赔;另一方面,建筑工人作为被侵权方,也有权向侵权方直接索赔。
其次,作为购房人如果还没有入住,可以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退回房款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如果已经入住,身体也受到了损失,除了上述主张外,还可以主张身体受损的相关损失赔偿。此外,作为侵权行为,还可以视情况基于侵权,向相关侵权主体主张赔偿。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该案标的额超过了百亿元,案件已经直接由江苏高院立案受理,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编辑:一起学习网
标签:土地,陆家,苏州,企业,属性,地下水,苏州市,地块,过程中,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