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盛朋友圈评价王自如“吃软饭、流氓”,构成诽谤、侮辱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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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上午,据媒体报道,猎豹移动CEO傅盛在朋友圈发表对王自如的看法。
傅盛表示,“我只能说,王自如不仅是个吃软饭的,而且是个流氓。”
中新经纬向知情人士确认,此朋友圈内容为真。上述知情人士还表示,傅盛和王自如此前应该没有什么过节,“我觉得是看不惯”。
直播节目最后,罗永浩还给了王自如一条人生忠告:如果你是被包养的呢,就不要谈独立人格。
那么相比罗永浩,傅盛朋友圈对“王自如吃软饭、流氓”的评价,会不会引来官司,又涉不涉及诽谤或侮辱呢?
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刘家辉律师向“法度Law”表示:傅盛对王自如的评价构成侮辱,侮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所谓侮辱,是指用恶毒语言或者行为损害、丑化他人人格。王自如可以起诉。
虽然王自如属于公众人物,对于公众人物的隐私进行评判,通常不构成侵权,但是侮辱不属于公众人物应该承受的范围。
关于王自如对于董明珠女士的言论,仅就视频而言,有些人会认为是虚伪拍马屁的登峰造极,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猜想结论,亦有王自如他这是发自内心的表达的可能,而追随偶像其实并不需要根据大众的喜好来变化。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胡楠律师则向“法度law”表示,傅盛在朋友圈中评价王自如的言语涉及一些过激行为,但现阶段,相关信息是否适用侮辱诽谤罪,目前没有严格的定性。
如果某些名人达到了相关的流量程度,那么其发的朋友圈实质上也是达到侮辱诽谤罪的相关标准。实践中没有严格的界定,认定标准最终还是要看警方。
关于侮辱诽谤罪立案,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材料进行立案,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或者退而求其次,提起民事侵权诉讼,来解决对方的侵权问题。
编辑:一起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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