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学习网 一起学习网


7旬大爷与小20多岁女子闪婚闪离,要求对方归还20万彩礼

新闻资讯 彩礼,大爷,张女士,名下,对方,法院,双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产权,广州,广东,婚礼,首饰,限期,无法,份额,案例,宾客,离家出走,礼金 02-26

近日,广东广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起案例,七旬陈大爷与小20多岁的张女士闪婚后闪离,要求对方返还20万元彩礼。两人结婚不到一个月便发生矛盾,张女士离家出走,起诉离婚。陈大爷同意离婚,但要求张女士退回20万元彩礼与3万元金首饰,并将给其的50%的房产产权份额变更回自己名下。双方无法达成和解,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均属再婚,共同生活期间的生活费用由陈大爷支付,且彩礼没有用于举办婚礼、宴请宾客等。故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张女士向陈大爷返还礼金17万元、金首饰,张女士限期协助变更登记案涉房产50%的产权至陈大爷名下。


编辑:一起学习网

标签:大爷,万元,张女士,彩礼,名下,首饰,产权,两人,房产,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