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正品品牌衣物!内部员工都拿不到的价格!背后的真相竟是…
挽回损失312万余元
由于王小鑫等人作案时间跨度两年有余,作案地点遍布全国20余个省市,他们之间的转账金额多达数千笔,快递信息堆积如山,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提高诉讼效率,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该案侦查,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引导侦查、补强证据展开讨论。
然而,难题摆在了办案检察官章彤和检察官助理周冠羽面前:犯罪嫌疑人陆久之并未参与实际盗窃行为,该如何定罪?陆久之与同案盗窃人员应当如何认定主从犯?如何认定犯罪金额?一时之间,检察官陷入了困境。
经过系统分析,查询相关案例,请教办案经验丰富的实务专家之后,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小鑫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长期多次盗窃某品牌店内财物;犯罪嫌疑人陆久之事前明知王小鑫等人向其提供的衣物系盗窃所得,仍通谋向上述犯罪嫌疑人提供畅销衣物清单并提供固定的销赃渠道,应以盗窃共犯论处。
至此,在明确此案办理思路之后,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补强了陆久之的定罪证据,但又面临其余8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的犯罪金额认定问题。
由于此案涉案金额大,作案范围遍布全国各地,作案持续时间长,作案记录、快递记录、赃物数量及价值金额等信息交织在一起,检察机关经过反复研讨,摈弃传统盗窃案办理思路,创新提出调取转账记录、出行记录、快递记录等侧面证据与销赃金额互相印证的补充侦查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开展密集梳理工作。
经查,王小鑫等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与网店老板、犯罪嫌疑人陆久之并无其他经济往来,不能提供相应证据证实相互转账金额中有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衣物,双方的转账金额均系盗窃衣物的销赃数额。
对于部分嫌疑人否认与陆久之之间的经济往来及快递往来涉及盗窃销赃行为,根据快递记录、行程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足以证明上述人员使用指定账号收取赃款,以及流窜多地实施盗窃的事实,故上述辩解不予认定。
然而,多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盗窃数额有异议,认为不应将陆久之与各盗窃实行犯的转账数额直接认定为盗窃数额。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精准锁定盗窃数额?
经查,此案以销赃数额认定盗窃数额有利于被告人,此案各分店出具的6.9折的成本价是高于3至6折的销赃价格,各同案的盗窃实行犯与陆久之并无其他经济往来,各被告人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实上述转账金额中有其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衣物,双方的转账金额均是盗窃衣物的销赃数额。
被告人王小鑫辩称与陆久之的经济往来中有10万元左右系借款,也系双方之间就销赃衣物结算赃款的提前支付,最后均由王小鑫提供盗窃衣物抵扣结算。
与此同时,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章彤和周冠羽引导公安机关全力追赃挽损,严查赃物流向,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开展退赃退赔从轻处理等政策教育。最终,当地公安机关在主犯陆久之专门用于存放货物的住所查扣涉案衣物2.5万余件,经清点评估价值共计312万余元。
2023年12月7日,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上述人员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某品牌特大盗窃系列案。法院认为,陆久之伙同王小鑫等人盗窃数额共计人民币519万余元,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上述人员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陆久之因售卖被告人王小鑫等人盗窃的某品牌衣物,以盗窃罪(共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王小鑫等8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由于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全力追赃挽损,最终为企业挽回损失312万余元。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编辑:一起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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