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监听门”续:3人涉嫌滥用职权被立案,指使企业另有2人被抓
近期,河北一律师在黄骅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时遭监听一案有了新进展。笔者获悉,沧州当地检察机关已对部分涉案人员以“滥用职权罪”进行立案侦查。
据此前报道,当地公安机关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案涉录音笔由黄骅市看守所两位辅警放置,辅警背后指使者则为当地一企业高管,而该企业亦是被监听被告人所涉刑案的被害人。案发后,前述3人随即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
3月30日,笔者从一位接近案件的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公安机关日前将前述3名嫌犯涉嫌滥用职权罪的线索移交给沧州市检察院,由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
“以这个滥用职权把案子移交(检察院)的。”知情人士提供的通话录音显示,公安机关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只移交了3个(嫌犯),剩下的我们还在工作。”
另一位本案相关人士告诉笔者,除了前述三名嫌犯,公安机关后续又抓获了两位犯罪嫌疑人。据通报,2人亦为案涉企业的工作人员。
据此前报道,3月7日,上述接近案件的知情人士告诉笔者,此事曝光后,有关部门迅速介入处理,由沧州市公安局指定运河区公安分局异地侦办。
“看守所俩辅警和胡某某(被监听被告人)刑案对立方伦特公司一位高管被刑拘。”该知情人透露,当地警方对嫌疑人先是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由进行立案侦查。
8日,胡某某的家属向笔者确认,伦特公司为胡某某所涉合同诈骗案的被害人,目前该案尚在法院审理阶段。公开信息显示,伦特公司是沧州当地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导的综合性集团公司。
那案涉公司高管是如何通过辅警将录音笔放进会见室的?据知情人士透露,上述伦特公司高管收买看守所辅警作案,“(公司高管)花了2000块钱,收买了(一位)辅警,还给他送了几条烟。他安排了另外一个辅警,装了录音笔。”
对此,8日上午,笔者多次拨打涉案公司高管的公开电话,均未接通。笔者随后致电该高管所在公司,接线人员听到该高管名字后随即挂断电话。涉事看守所一工作人员对笔者表示,其对相关情况并不知情,若想了解案情需联系相关宣传部门。
据笔者此前了解,律师会见被监听一事被曝光后,涉事看守所紧急对相关监控视频进行核查,但至今仍未向外界公开通报有关调查情况。
“监听设备被当场缴获!律师会见被监听铁证如山。”朱孝顶律师于2月28日发帖称,廖宝忠律师在河北省黄骅市看守所会见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时,发现被告人的椅子下方有一只录音笔,“律师会见的内容被全程录音。”
28日22时许,笔者联系到疑似被监听当事人廖宝忠律师。他告诉笔者,28日下午15时许,其来到黄骅市看守所第一会见室会见其当事人胡某某,“我进去会见约几分钟,当事人动了一下身体,就掉(下)来了。我的眼睛近视,也没有看清楚,直到会见快结束,当事人捡起来,一看是录音笔,还录着呢。”
“我回来后查看的(录音笔),(会见内容)差不多全部(录上了)。”廖宝忠称,当时会见室除了其与当事人胡某某,并无他人在场。随后,廖宝忠将此事反映给看守所的民警,“他们刚刚联系我说还在调查。”
随后,笔者联系了涉事看守所核实此事。28日23时,黄骅市看守所一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其已与廖宝忠联系上,看守所正在调查此事,“(结果)一会儿出来,刚才我们已经往前翻录像了。廖律师已经告诉我(会见)时间了,他们里面在一点点的翻录像,翻那个从进门开始到那个录像。”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律师会见嫌犯、被告人时是否可以被监听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39条及律师法第33条均明文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编辑:一起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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