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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处罚编造“秦朗丢作业”女网红是小题大做?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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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通报“在法国巴黎拾到小学生秦朗丢失的作业本”一事,称该视频为博主徐某某与同事薛某策划、编造,已依法对二人及所在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4月12日,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向潇湘晨报记者详析此起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如何理解博主及其同事和所在公司所受的行政处罚?

刘研:此事的焦点不在于博主编造脚本,而是以网络谣言的名义进行了定性。博主自己怎么演怎么编都可以,问题出在她将其宣传为真人真事在网络上传播,误导公众帮着找小朋友“秦朗”,而她的真实意图可能是获得流量。那么公安机关当然有权利依据相应规定对她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包括拘留、罚款,还可以要求其删除谣言、销号等。顶格行政处罚是处以五日以上或者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处罚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如果你只是在自己的小群里发一下,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可能还不至于处罚。又比如博主编剧存在一些常识错误、甚至一些历史解读上的误认,为了保证网络舆论的自由,只要没有造成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通常不会受到处罚,所以这个度是要把握住的,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二、编“好玩段子”假称是真事,和编造恶性突发事件等,法律定性有何区别?

刘研:严重的情况就会上升至刑事处罚。比如在网上散布他人谣言和虚假信息,可以构成诽谤罪,或者编造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公众情绪恐慌等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就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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