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楼房26年归属之争:妻子称丈夫生前为隐瞒财产“借名买房”,外甥称系其公司出资
一起涉及哈尔滨南岗区一幢1600平方米的房产归属纠纷,因当事人称当初是“借名买房”,从1998年开始,涉事三方已多次对薄公堂,至今已持续了26年。
对于涉案房屋如今的价值,当地中介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没有出售过这么大面积的商业房,该楼房所在街区的30平方米小门市房售价为30万元左右,均价为一万元钱左右。因此,这幢1600平方米的楼房,如今估价至少千万元。
▲法院驳回刘某祥起诉的一份生效判决
此后,双方又经过几轮诉讼。2014年,刘某祥向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为房产的所有权人。
陈某则表示,本案诉争财产,有充分证据证明系其公司与房产销售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和交付购房款,凭据为房产销售公司出具的购房人显示为其公司的商品房屋销售发票,也依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其公司对诉争之房拥有合法所有权,且经过法院生效判决确认。
法院认为,陈某名下的公司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应认定该公司对争议房屋享有所有权。
2015年1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刘某祥的诉讼请求。刘某祥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10月,哈尔滨市中院作出民事判决,维持原一审判决。
在该案二审过程中,刘某祥去世。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根据刘某祥生前自书以及邢女士意愿,将邢女士变更为诉讼继承人。邢女士因此代表刘某祥继续与其外甥打官司,又向黑龙江省高院申请再审,亦被驳回。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刘某祥是否涉“重婚”的问题,生效法律判决显示,因不属于本案调整范围,法院不就是否“重婚”问题进行认定处理。
2019年,邢女士又向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同年9月,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不支持邢女士的监督申请。
目前,由于刘某祥已经去世,邢女士依旧继续进行信访申诉,她认为房子系由刘某祥全款购买,房子不应属于陈某。
就此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陈某时,陈某先是问“有什么事”,当记者问到这起房屋纠纷时,其表示打错了,随即挂掉电话。之后,红星新闻记者给其发去希望就此事采访的短信,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由于年代久远,孙某的联系电话显示为空号,其当年代理律师同样无法联系。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一起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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