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内斗下,360万公共收益被发给业主
记者/李佳楠
编辑/杨宝璐
业委会曾公布的收支表
公共收益的“黑箱”
王德福告诉深一度,2000年以后建设的商品房小区基本都有公共收益,但关于公共收益没有任何公开的统计,“是个黑箱。”
公共收益分发给业主,须经业主大会通过。王德福认为,业委会征求业主同意这一点值得肯定,但变更金额后属于新的决议,需要重新征求业主意见。
对于业委会内部投票确定租金及存在的租金等争议,王德福称,关于公共收益的管理分配应该建立规范的制度,小区议事规则中涉及重大财务经营事项都有规定,超过多大金额须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向业主公开,不应该仅由业委会内部决定。业委会可以提出方案,得到全体业主授权后,负责执行。一旦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无论业委会如何换届,由谁担任主任,都应当遵循。
而在业委会内斗严重、工作已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分发公共收益或是推动其他任何的决议都不是好的解决办法,反而会激化矛盾,应该由20%的业主签名罢免本届业委会并重新选举。
但眼下,“重新选举”在富田丽景小区似乎也并不好实现。多位居民告诉深一度,在本小区,大多数人选择冷眼旁观业委会内斗,“不参与其中的斗争”。
王德福解释,业主自治属于私领域的事务,小区的生活秩序和整个小区业主的合作能力直接相关,本质上跟政府的关系较小,但大家过去没有小区自治的经验。业主自治很薄弱、幼稚,又很活跃,业主的力量是分散的,无法监督业委会。另一方面,政府介入的边界还未明确,管多了就越界。
但“冷眼旁观”似乎也并不能解决现实的争端与不满,生活中细小的龃龉时不时刺痛着业主的神经。6月28日上午,以郑传理为首的5人商定要砍伐小区杨树,理由是杨树过于高大有安全隐患,需要加盖公章委托物业办理相关手续,但业委会秘书未予盖章。
有办理登记的业主看到,会计和秘书在业委会办公室里吵架。随后,业委会会计在业主群中告知暂停登记领款。
消息传到业主耳朵里,又引起了大家的不满:“这个小区就树种得比较好,感觉居住比较舒适,伐树经过业主同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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