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即将二审,要求重新鉴定案发现场血迹:要么改判无罪,要么判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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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兆成律师(左)和李玉前
“岳母不相信我会杀妻灭子,一直帮我申诉”
2001年9月,李玉前被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处死刑,成为死刑犯。2003年12月,李玉前又被改判死缓,成为死缓犯,以罪犯的身份在监狱服刑。
2020年9月,贵州省高院撤销了先前判决,李玉前又变成“犯罪嫌疑人”。2022年12月,李玉前出狱时,已在监狱关押21年9个月。
2023年9月,六盘水中院在重审后一审仍判处李玉前死缓。其出狱后是“有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现在又再次成为一名被判处死缓的上诉人。
作为23年前死者的丈夫和父亲,55岁的李玉前感叹说:“我岳母也不相信我会杀妻灭子,她一直帮我在监狱外申诉。2024年3月,83岁的岳母抱憾去世。”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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