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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公检法”当事人称拒绝删帖要求:希望调查组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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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押1300多天后无罪释放,8月23日,河南林州男子崔中海网上实名举报当地公检法相关人员。8月24日,河南林州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情况通报: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消息发布后冲上热搜。

8月26日,当事人崔中海回应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称:“24日当天,乡政府工作人员、警方人员和村干部到家,他们向我媳妇沟通了解并核实我网络实名举报情况,并沟通能否删除网帖,但被我媳妇拒绝。”他还告诉记者:“希望联合调查组秉公执法,查明真相,及时向社会公布。”

崔中海。网络图

崔中海。网络图

另外,就崔中海举报信中提到,希望追究诬告者责任的问题,付建律师表示:“本案若查证诬告属实,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涉嫌违反行政法或公务员法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和内部处分。”张璐律师指出:“在处理诬告陷害行为时,除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可能涉及党纪责任,特别是当诬告者是党员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能会受到党纪处分。此外,如果不是有意诬告,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构成诬告罪,但若造成一定影响,诬告者可能还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可能会被处以拘留或罚款。同时,诬告陷害行为还可能涉及民事责任,诬告者可能需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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