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百车大战”越野车侧翻滚落,车内人员被甩出,知情人士回应
▲事发现场
律师分析:
活动组织者应尽安全保障义务
参与者应对比赛风险有所预见
在这样的活动事故中,事故责任通常该怎样划分?
“本案中该活动的组织者、管理者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同时,越野活动本身有一定的危险性,直接参与者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对于越野比赛这类高风险活动,组织者应当预见并防范可能发生的危险。如果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参赛者或其他人员受伤,组织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这意味着参赛者应当对比赛本身的风险有所预见并自愿承担。”付建律师说道。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表示,在此事件中,法律责任的划分需综合考虑组织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参与者是否遵守比赛规则并尽到注意义务。“如果组织者存在过错导致损害发生,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参与者因自身原因导致损害发生,则需自行承担责任。”
谭敏涛律师表示,越野比赛作为一种高风险活动,组织者有义务在活动前对场地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确保赛道设计合理、安全措施到位。如果组织者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场地安全隐患未排除、未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未提供足够的救援设备等,导致参赛者受伤,组织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参赛者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参与越野比赛时,参赛者需遵守比赛规则,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带等),并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以减少损害的发生。
红星新闻记者 王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