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朝新:他如此善于“打脸”是有原因的
最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一个律师“打脸”了。
据南方周末报道,2024年9月20日,刚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完庭的律师曾武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传唤。
洛阳警方传唤曾武律师的理由是:曾武等辩护人发现该法院法庭内安装了信号屏蔽器,当庭向法庭提出异议。休庭期间,曾武等人又看到律师休息区和洗手间内也安装了屏蔽器。在关掉第二个屏蔽器的时候,曾武不慎将屏蔽器碰掉,洛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随即报警称曾武故意损毁财物。
曾武被洛阳警方口头告知拟行政拘留5日,而在他关第二个屏蔽器时提醒他“够不着可以用手机去碰开关”的实习律师姬太,已被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暂缓执行。
曾武等人因碰掉法院内的屏蔽器被行政处罚,其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引发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与讨论。
有专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得很清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则进一步规定了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无线电台应当取得许可。
那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获得批准使用屏蔽器成为律师曾武等是否能被行政处罚的重要前置条件。如果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批使用屏蔽器,那律师们不应该去随意干扰法院使用屏蔽器;如果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获得批准而擅自使用了屏蔽器,那法院涉嫌违规使用屏蔽器。
律师卢义杰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个关键点,于是向河南省工信厅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查询该厅是否授权批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使用屏蔽器。
9月30日,河南省工信厅答复卢义杰,“您申请公开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同意洛阳市中级人员(民)法院2024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使用无线电频率、手机信号屏蔽器的许可文件不存在”。
6月2日凌晨1时7分,监控拍到麦积区烟草局工作人员到阮双全原经营地址将“恭喜发财”的春联撕下。
为了证实调取的监控视频里停靠在现场的红旗车是烟草局的车、张贴文书并拍照的也是烟草局的人,防止烟草局狡辩说视频里的车、人与其无关,卢义杰特地数次到烟草局“暗访”:在一个雨天,趁着该局的公车没出勤,卢义杰在该局车库“活捉”到了视频中的红旗车,在办公楼“偶遇”视频里张贴文书拍照的人,并拍照留存,一起交给了法庭。
在律师提供的铁证面前,麦积区烟草局出庭人员不得不在庭审中表示:此次“补证”没有法律依据,此举欠妥,向原告致歉,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工作人员。
干得漂亮啊,卢律师!
卢义杰律师为何如此擅长打某些违法违规的公职人员的脸呢?
原来啊,卢义杰当律师之前曾是一个优秀的记者,而且是调查记者,前两年转行做了律师。他在办案中用到的取证技巧,其实就是他当年做调查新闻的那一套。
像卢义杰这样从记者转型为优秀的实证派律师的人还有很多,比如同样从记者转型做律师的刘长等,他们过去都是优秀的记者,如今都将自己当年做新闻的调查方法运用到了办案取证的实操中,而且实践证明效果很好、十分有用。
他们,或许给很多还在迷茫的媒体人指明了一条转型转行的新路。
2024年10月11日
编辑:一起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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