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元“套走”服刑商人公司数亿资产,十余年后嫌疑人被公诉
持续控告多年后,张兴展终于看到拿回自己公司的曙光,也终于有了彻底解决“香珠花园”历史遗留下来的债权债务问题的契机。
2011年初,因犯诈骗罪入狱的张兴展假释出狱,发现自己房地产公司65%的股份易主。通过多年调查,张兴展才发现被蔡某某等人伪造《产权交易鉴证书》等转股文件,变更至德信物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简称德信公司)名下。
张兴展称,转让时公司价值上亿元,如今更是价值20多亿元,他曾通过多种方式维权,希望拿回属于自己的公司。十余年后的2023年5月底,张兴展刑事控告获深圳市公安局刑事立案,蔡某某被抓,事件迎来转机。今年3月底,深圳市检察院以蔡某某涉嫌职务侵占、诈骗、虚假诉讼等罪名向深圳市中院提起公诉。
张兴展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案件将于近日开庭,自己既期待,又有些担忧:公诉机关起诉的关键事实,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查明的事实有一定出入,未采信公安机关的关键证据,可能造成后续无法拿回属于自己的公司,他针对此事曾和主办检察官和主办法官多次沟通,但目前尚无结果。
▲立案告知书
今年3月底,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蔡某某涉嫌职务侵占、诈骗、虚假诉讼等罪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
已确定开庭日期,将会依法全面审理
深圳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7年,蔡某某等与泰生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兴展多次商谈后,确定合作重组原泰生公司(即泰生实业有限公司,泰生公司前身)。2008年,德信公司对原泰生公司进行重组,变更登记为泰生公司,蔡某某任泰生公司法人。
不过,张兴展认为,起诉书认定的事实与公安机关侦查查明的事实有出入,起诉书针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某通过伪造《产权交易鉴证书》的等犯罪手段进入泰生公司的关键事实未提及,存在主要犯罪行为被遗漏追究。为此,其向深圳市检察院递交了补充起诉建议书。
对于相关事实,深圳市公安局提请逮捕书表述为:“2007年左右,蔡某某等和原泰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兴展多次商谈后,确定重组泰生公司。双方约定:蔡某某等负责出资1个多亿解决泰生公司及张兴展原有债务等,张兴展负责协调原公司人员及债权债务等。2007年9月,蔡某某等在未出资处理完上述债务情况下,通过伪造《产权交易鉴证书》等,将泰生公司65%股权变更至德信公司名下。”
张兴展递交的建议书称,梅州监狱曾出具证明证实,2007年5月7日、9月10日、9月11日,蔡某某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转股文件前未探视会面过张兴展。事实上,蔡某某利用虚假文件获得泰生公司控制权后,才探视会面张兴展几次,其间并无任何涉及泰生公司重组的事宜。
建议书中还提到,其在服刑中不清楚泰生公司情况,从张兴坤只言片语中以为蔡某某是政府行政指令带资三个多亿元人民币投入来重组,一揽子解决香珠花园遗留债务问题。但从2009年验资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中,可见蔡某某无任何投资、带资记录。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可知蔡某某等伪刻产权交易中心公章。
建议书提到,产权交易中心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具蔡某某盗号、伪造产权交易鉴证书的自证。该证明提到:“确于2007年出具过深高交所鉴字[2007]第104号产权交易鉴证书,但交易鉴证内容并非张兴展与德信公司产权交易相关内容。”“泰生公司相关股权转让并未在我所进行挂牌,我司无相关产权交易档案。”
张兴展表示,起诉书与公安机关对于案件事实的不同表述,关系到能否认定蔡某某是否系通过犯罪手段进入泰生公司、侵占泰生公司控股权,并进一步侵占土地资产这一根本事实。此外,还有被公安机关认定查封的股权和地块未被列入赃物清单提交法院。
对此,张兴展称与主审法官进行沟通,他提出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作出新的补充起诉书提交法院。
日前,深圳市中院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正在一审审理期间,已确定了开庭时间,将于10月24日开庭审理。对于张兴展提出的补充起诉建议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就此与法官进行的沟通,也属于本案审理的相关内容,具体不便透露。张兴展属于本案利害关系人,其提交的材料法院将会依法全面进行审理。
针对此事,深圳市公安局主办警官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至于认定事实有出入的问题,将联系上报宣传部门后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得更具体的回复。
红星新闻记者也多次联系该案件的主办检察官和其助理,电话均无法接通。红星新闻记者给深圳市检察院办公室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编辑:一起学习网
标签:公司,深圳市,万元,红星,新闻记者,检察院,股权,自己的,事实,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