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离岗16年的国企员工已返回公司,媒体:应辞退,还应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0月21日,新京报我们视频记者获悉,吉林森工集团下属公司擅自离岗16年的员工张某某已返回公司。张某某丈夫表示,森工集团相关负责人已在处置此事。吉林省国资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正在调查中。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图源:上观新闻)
还应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若是这四人“没有薪酬、没有工资”是真实的,那单位有没有为这四人缴纳社保?
对此,10月21日,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所在地吉林省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流水线工人长期未上班,按正常情况是不允许缴纳社保的,但吉林省白山市的人社局和社保局是分开的,具体详情业务不清楚,还要咨询社保局那边的说法。
随后,吉林省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一名值班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自己不了解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要问具体相关单位的人事部门。不过这名工作人员表示,通常是佣工就要缴纳社保,至于是否离岗要看用人单位的说法。
社保在狭义上确实不算薪酬或工资,但也是企业用工成本的一部分,对长期不到岗、不在岗的员工来说,无疑更是一项净福利。而目前的社会保险法规定,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单位代缴社保,对挂靠者与所挂靠单位来说,都是违法的。
如果这些员工按照要求返岗了,之前多年擅自离岗的事,就一笔勾销了吗?
南方都市报称,张某“产假”一休就是16年,说走就走,说来就来。这样的公司治理,如何能令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对其有充分的信心和耐心?这种超优渥待遇,真的只需要当事人凭一己之力就可以获得?无论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层面,还是推动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层面,恐怕都交代不过去。
南方周末评论认为,若是如此,擅自离岗的成本也太低了。擅自离岗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理应被辞退。还有他们之前多年不在岗,企业却给他们交社保,所负担的成本,也应该由他们来承担,退还给公司。他们离岗期间的社保缴费记录,也应该被清除。还有,放任职工长期离岗的责任人员,比如公司的HR、领导层,都应该受到处分。否则,恐怕不仅难以解决这一问题,反而会鼓励更多人离岗。
极目新闻综合新京报、南方周末、上观新闻、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
编辑:一起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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