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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内蒙古警察枪击案”开庭重审,被害人家属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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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受关注的“内蒙古警察邢志强枪击案”将于11月26日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法院重审。重审前夕,邢志强家属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邢志强当年的枪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存在故意杀人行为。邢志强的代理律师吴丹红表示将会替邢志强作无罪辩护。该案被害人孟永清家属则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相信法律会给他们一个公正的判决。“害得我们家破人亡。”孟永清家属说。

1995年的“正当防卫”一案,时隔近30年后被再度提起,并且是以故意杀人的罪名。乌兰察布中院认为,邢志强因怀疑被害人孟永清盗窃摩托车而阻拦,孟永清逃离过程中遭邢志强持枪射击后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据1979年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决邢志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此外,孟永清的家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邢志强赔偿精神损失费和经济损失等共计118.08万元。

乌兰察布中院认为,邢志强的杀人行为给孟永清家属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判决邢志强赔偿丧葬费4.16万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宣判后,检方未提出抗诉。孟永清家属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支持一审时所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邢志强也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坚称自己的行为系履行警察职责时作出的正当防卫;孟永清的死系出于救治不及造成。因此,请求依法认定其构成正当防卫,改判无罪。

还有哪些疑点与争议

此案将于11月26日上午开庭,此次重审将历时三天。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同一案件,30年前后,性质上却有着天差地别。如今重审,仍然有诸多疑点:在与孟永清见面时,邢志强到底有没有开枪?邢志强与孟永清此前是否存在交集?二者此次冲突究竟缘起于何?以及最为关键的一点,孟永清的死到底与邢志强有没有直接关联……只能留待开庭后一一解开。

现代快报记者将对此事持续跟踪关注。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朱绍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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